【管理制度】湖州一中心理咨询室运行管理制度

作者:吴昌晖   来源: 学生发展指导中心     发布日期:2018-01-01 08:42     阅读次数:1692 次



心理咨询室工作制度

1.心理咨询室的服务对象为本校全体师生。

2.心理咨询室的主要服务内容包括: 

(1) 为来访者提供心理测试和结果分析,以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发掘潜能,提高适应能力。

(2) 为个别有心理困扰的来访者提供帮助,助人自助,提高师生的幸福感。 

3.咨询师应当严守职业道德,尊重来访者,对咨询内容有保密的权利和义务,确保来访者的权益不受侵犯。 

4.咨询师应本着真诚、尊重、温暖、负责的原则,对来访者提供最大程度的帮助。

5.咨询师若遇到自己不能处理的问题,应明确告诉来访者。

6.咨询师有权拒绝不属于咨询内容的要求。

7.每次咨询结束后,咨询师应及时整理咨询记录,分类存档。

8.当值咨询师应提前做好准备工作,营造安静、舒适的咨询环境。

9.咨询师应爱护咨询室的物品,保持好咨询室卫生。

10.周一至周五中午12:00至13:00为每周的预约时间,咨询师若因各种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岗,应提前请假,并安排其他人员代班。 


咨询人员工作守则

1.心理咨询师有责任向来访者说明咨询工作的保密原则,以及应用这一原则的限度。

2.心理咨询工作中的有关信息,包括个案记录、测验资料、信件、录音和其他资料,应该严格保密保存。

3.心理咨询师只有在来访者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对咨询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因专业需要进行案例讨论、教学引用和科研写作时,应隐去那些可能辨认出来访者的信息。



来访者须知

1.心理咨询以及心理宣泄室、音乐放松室、沙盘室的使用实行预约制度。预约途径有网上预约、中午开放时间预约、电话预约及向班主任申请预约等。

2.当预约成功后,请你按约定的咨询时间准时到心理咨询室进行咨询。

3.如有要事无法赴约,请你提前打电话通知预约的老师。

4.在咨询过程中,你可以向老师提出心理咨询方面的各种疑问。

5.在咨询过程中,你可以随时向老师提出中断咨询。

6.学校心理咨询仅负责解答与心理、学习、交往能相关的问题。

7.若你的问题不在心理老师力所能及的范围,将终止咨询。

8.每次咨询时间在40分钟到50分钟之间。

9.心理咨询虽无偿进行,也请你珍惜和尊重每一次咨询。

10.你所有的咨询内容和测量数据都会保密,绝不外泄。

11.每周一至周五中午12:20到13:00接受预约。

                                     


心理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1.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可以帮助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全面系统了解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对学生的心理健康进行跟踪服务和更好地开展科学研究。因此,要高度重视学生心理健康档案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2.学生心理健康档案的内容包括:心理咨询记录材料,心理测量结果分析报告材料,以及其他与学生心理健康密切相关的数据材料。

3.心理健康档案一般在新生入学初学校开展的新生心理健康普查活动时建立。

4.对学生心理健康档案进行科学管理,及时归档。心理健康档案要专人保管、专柜存放。要建立档案目录,对档案进行科学的分类。

5.对学生心理健康档案要严格保密。档案资料不得带出心理咨询中心办公室,不得复印。非心理咨询中心专职工作人员不得查看档案内容。在学术场合要使用档案内容时,不准公开当事人的任何身份信息。

6.要科学地利用心理健康档案材料。充分发挥心理健康档案材料在分析学生心理状态、跟踪学生心理变化状况、开展心理健康个案研究等方面的作用。

7.学生心理健康档案仅作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服务的辅助工具之用,不用于学生管理工作中,不进入学生的人事档案。

 

湖州一中学生发展指导中心

2015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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