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第一中学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实施方案

作者:校办   来源:     发布日期:2018-04-02 07:15     阅读次数:1562 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精神,进一步提升学校文明层次和师生文明素养,加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营造文明单位创建氛围,积极推进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根据浙江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七批浙江省示范文明单位评选的通知》(浙文明〔2019〕7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湖州一中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人是目的”的价值观,积极提供更舒适的环境,营造更和谐的氛围,搭建更宽广的平台,实施更精细的管理,努力打造一支努力学习、认真工作,提升自我、服务群体的教职工队伍,认真落实建设 “省内著名的高水平特色中学”的总目标,高质量、高水平地奋力开创一中特色发展新阶段。团结一心,向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奋力前行。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价值引领。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创建活动始终,继承和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传统美德,构筑和谐的社会思想道德建设基石。

   (二)坚持整体推进。将创建活动融入学校制度、教育教学、师德师风、学风校风、学生社团、环境建设之中,延伸到班级和每个师生员工,使每一名师生都成为创建活动的实践者和受益者,并与家庭教育、社会教育有机结合,实现全员育人,全科育人,全过程育人,环境育人,最终形成校园文化育人的良好氛围。

   (三)坚持注重实效。创建活动坚持稳步推进、普遍开展,力戒形式主义。注重教育成果的内化,使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内化为师生的行为习惯、思想品格、精神气质和伴随终生的人文素养。

   (四)坚持特色创新。注重挖掘具有本地域文化的教育内涵,发挥好民俗文化在传承民族传统文化中的作用。注重彰显校本特色,充分发挥校史、校训、校徽、校园精神的标识作用,构建符合学校实际的学生、教师、家长和社会高度认同的校园文化体系。

三、目标任务

 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学生为中心,加强师德建设,重点围绕领导班子建设、思想道德教育、活动阵地建设、教师队伍建设、校园文化建设、校园环境建设等方面开展创建工作。通过创建活动,健全工作机制,提高师生公民道德、职业道德、文明修养和民主法治观念,提高校园文化生活质量,使校园文化内容健康、格调高雅、丰富多彩,提高校园文明程度,使校园秩序良好,环境优美,育人环境进一步改善,形成良好的校风、教风、学风。经过持续推进,实现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全覆盖,使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成为精神文明建设的响亮品牌。

四、创建机构 省文明单位创建领导小组

 组 长: 韩  兵  刘  丹

 副组长: 叶良华  王锋桂  刘早明

成  员:赵祖明 费华壬 吴昌晖 肖爱华 王丽  刘金火 罗方春 葛晓荣 许建民 陆剑钢

       尹志和 黄辉 

职 责:全面引领省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依据创建工作方案对各工作组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重大问题进行决策,确保顺利通过验收。

 

五、创建措施

(一)提高认识水平,统一创建思想。

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是促进物质文明 、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的重要途径和载体。我校创建文明单位就是要从教学、管理等各方面全面提高文明水平,我校将定期召开创建工作会议,部署创建工作,组织全体师生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引导广大师生要进一步明确我校文明创建的内容、目标和要求。学校网站将设立创建工作专栏,让全体师生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创建活动要求上来。  

(二)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落实到位。

文明单位创建领导小组定期研究精神文明建设和创建文明单位工作,把精神文明建设和创建工作与教学工作一并研究,一同布置,切实解决实际问题;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各科室创建工作的落实情况,建好创建档案,确保创建工作落实到位。

(三)加强党建工作,以党建促创建。

校党总支建立理论学习制度,做到学习时间、人员、内容、形式和效果“五落实”。加强党支部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发挥党支部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的积极带头作用,确保创建工作顺利进行。 

(四)拓展工作思路,加强思想教育。
  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是创建文明单位的重要内容,也是创建文明单位的重要措施。学校充分利用“七一”、“十一”等重大事件或纪念日,开展知识讲座,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不断提高师生的思想道德水准。利用橱窗、黑板报、广播和网站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引导广大师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五)恪守职业道德,提高管理水平。
  强化岗位责任意识,努力打造服务型、创新型、学习型、节约型、廉洁型“五型”集体,在领导层,倡导自觉遵守道德行为规范,强化管理意识,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创建文明处室;在老师中,倡导教职员工以身作则,从我做起,做好本职工作;在学生中,教育学生自律、自重、自信、自强,争创文明班级,争做文明个人。

(六)加强文化建设,形成文化积淀

 进一步明确办学理念,把握办学定位。弘扬我校创造的精神文化、制度文化和行为文化。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化、艺术、体育、社会实践、“春晖行”青年志愿者服务等活动,激发教学热情,增强学校凝聚力。办好田径运动会,组织开展好校园文化艺术节。  

(七)搞好清洁卫生,改善人文环境。
  校内清洁划区包干,综合楼、教学楼、食堂的清洁责任到人,办公区无卫生死角,物品摆放规范整齐,教室整洁,布置优雅。定期打扫校门前的主干道,与白雀村委会签订协议,开展文明共建活动。
  进一步优化设施环境,定时维修和粉刷墙壁,做好洗手间等公共场所的保洁与维护,营造安全、文明、健康的工作环境;进一步做好校内绿地和树木花草维护和整修,创设“绿化,净化,美化,亮化”的自然景观;做好宣传栏、标语和网站的的管理和更新,形成良好的创建氛围。  

(八)加强综合治理,打造平安校园。

以普法教育为契机,采用法制讲座、知识竞赛等形式进行广泛的法制宣传教育,使师生做到知法、懂法、守法。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继续加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力度,严格落实值班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门岗保卫制度、夜间巡查制度。加强安全防范措施,开展消防演练,严防盗窃、火灾,杜绝各类刑事案件发生。

六、创建保障:

(一)成立创建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建立有效工作机制

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对学校创建省级文明单位的组织领导,宣传教育监督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二)广泛宣传,各处室年级组要充分利用各自宣传征地和宣传工具,加大对创建文明单位的宣传力度,动员和引导广大师生参与文明创建活动,充分调动和发挥师生的积极性、创造性、提高师生的知晓率、支持率、参与力、为争创文明单位营造浓厚氛围,努力推动学校科学发展。

(三)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形成创建工作新格局。根据创建工作要求,各责任处室认真做好准备工作,强化工作措施,切实抓好工作责任分解和落实,积极主动开展创建各项工作。

(四)督促检查,抓好落实,确保创建人物落到实处。

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是学校确定的一个重要任务,各处室、各部门要层层抓落实,进一步健全并完善精神文明建设的工作机制和保障机制,做到有目标、有计划、抓落实、重行动、出效果。创建工作中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确保创建工作健康发展。

 

                                      湖州市第一中学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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